关于公布2016年度宁波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的通知 市直各成员单位,各县(市)区民政局,大榭开发区民政局,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,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:
根据省政府《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意见》(浙政发[2010]36号)和市政府《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》(甬政发[2011]40号)精神,为顺利做好2016年度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,经市教育局、市人力社保局审核,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,决定宁波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培训中心等11家院(校)为2016年度市本级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承训机构,现予公布。
附件:宁波市本级2016年度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承训机构及招生专业
宁波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6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