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、采用大型机械挖土时,应对机械的停放、行走、运土方法及挖土分层深度等制定出具体施工技术措施。
(2)、大型机械进入基坑时应有防止机身下陷的措施。开动装载机前应发出规定的开动信号。
(3)、当土质良好时,在边坡上侧堆土(或堆放材料)应距边缘1m 以外,高度不宜超过1.5m.移动施工机械时,应与边坡边缘保持一定的距离。坑(槽)沟边1m 以内不得停放机械。
(4)、在土方开挖中应随时注意边坡的变动情况,如出现滑坡迹象(如裂缝、滑动、流砂、塌落等)时,应立即采取暂停施工,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撤至安全地点、通知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措施。
(5)、转载机行走或作业时,严禁任何人在伸臂及挖斗下面通过或逗留;严禁人员进入斗内,不得利用挖斗递送物件;严禁在装载机的回转半径内进行各种辅助作业或平整场地。
(6)、转载机暂停作业时,应将挖斗放在地面上,不得使其悬空。